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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欲——毛贯忠律师随笔今日阅读李克译注的帛书《道德经》,读至第四十六章“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憯于欲得。”李克将其翻译为:世间没有比无尽的欲望更大的罪状了,世间没有比不知足更大的灾祸了,世间没有比贪得无厌更大的错误了。李克把“罪莫大于可欲”译为:“世间没有比无尽的欲望更大的罪状了”,这是一个十分明显的错误。这里的“可欲”不同于“欲得”,把“可欲”翻译成贪得无厌是一种错误,这里的罪也不是犯罪的意思,是受罪、罪过的意思。成语“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可以成为“罪莫大于可欲”完美注解。“可欲”是指足以引起欲念的事物,这里的“可欲”与《道德经》第三章“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的“可欲”是一个意思。“可欲”是“欲得”的诱因。 我讲两个故事帮助大家深刻地理解什么是“可欲”,进而理解老子所说的“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以及“罪莫大于可欲”。 20世纪80年代我在建德检察院工作是公诉科的一名公诉人,我审查起诉了一起强奸案件。大概是1988年的7月份,早稻还没有成熟,在山区就出现了粮食的青黄不接,国家会给部分缺粮的农村销售“返销粮”为农民提供不同于居民户的粮票。在三都区洪岭乡洪岭村(后更名为凤凰乡凤凰村)的一个农妇起大早赶到三都粮管所购买返销粮,她的丈夫一大早挑着水桶到溪边挑水,路过另一农户家门口,这家的媳妇因为天气炎热穿着一条十分宽大的短裤和一件汗衫,里面没戴胸罩叉着腿坐在竹椅上,看得挑水的男人欲望飙升。男人一担水挑回家,来挑第二担水的时候,这家的媳妇还是这个姿势坐着,而这家男人又不在家,挑水的男人放下水桶把这女人拉进屋内给强奸了。在案卷中警察问被害人:你的裤子是谁脱的,目的是确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被害人回答,她所穿的短裤“裤脚危险大”(编者注,系建德方言,大意是“裤角很大”)没有被脱短裤就被强奸了。当天晚上被害人丈夫回家,被害人把被人强奸的事告诉了丈夫,其丈夫找到实施强奸的男人,要求男的办两桌酒席并放鞭炮赔礼道歉。穷的吃饭都困难的人哪里有钱办酒席赔礼道歉,双方矛盾闹到了乡政府,政府人员一听这是明显的强奸案件,马上向公安机关报案,次日该实施强奸的男人就被刑事拘留,后被依法逮捕。 我审查起诉时走访过被害现场,村里的妇女没有骂实施强奸的该男子,反而对被害人一片骂声:皮不破血不出的有什么要紧,害得人家三个孩子的父亲坐牢。 强奸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起诉后法院很快作出判决,强奸男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这个案件强奸犯侵犯妇女权利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但从犯罪预防的角度分析,女人的打扮确实是该起强奸案的直接诱因。女人的装扮确为“可欲”,这一“可欲”惑乱了强奸犯的心性,也成了被性侵女子和强奸犯的罪过。 在20世纪80、90年代都有季节性犯罪预防,在夏季到来的时候性侵类案件会增加,这就是“可欲”与犯罪的关系。 我们律师事务所近期受理的一起诈骗案:某保险公司推销的一款十年期的储蓄型的保险产品,十年内每年需存入同等金额人民币。因为拉新的客户困难,保险公司给保险销售人员的佣金也特别高,佣金是销售金额的70%(这么高的佣金颠覆了我的认知,没有办理这类案件之前怎么也猜不到推销保险的佣金会这么高)。因为保险公司已经付出了高额的佣金,为了防止投保人一年后退保,保险合同规定一年后退保的视作违约,退还保险款的时候要扣除35%的违约金。犯罪嫌疑人看到保险公司这样的制度后,就想我只要找人虚假投保,投保100万可以拿到70万的佣金,一年后退保哪怕扣除35万违约金还可以赚35万元,保险公司的制度存在明显的漏洞。这一漏洞激起了犯罪嫌疑人的赚钱欲望,纠集数人共计购买了三百余万元的该款保险产品获取了二百余万元的佣金,一年后退保,在扣除违约金以后仍非法获利10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面临严重的刑事处罚。 保险公司的制度漏洞,假投保可以赚钱成了犯罪嫌疑人的“可欲”,这一“可欲”又成了保险公司财产受损、犯罪嫌疑人被刑事处罚的“罪过”。 现在我们总是抱怨贪官太多原因是一旦拥有了权力就会面临金钱美女等诱惑,这些诱惑就是老子所说的“可欲”,人品再好的人当官久了也很难不变成贪官,这就是:“罪莫大于可欲”。老子所说的“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可以作为犯罪预防的哲学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