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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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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各位读者大家好,智仁“微矩阵榜”每周挑选一篇精品文章推送给广大读者:

本周推送:【归途回望】的《道德与法律》


道德与法律

01

孔子特别强调道德在治理国家中的重要作用但过于轻视法律

季康子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论语》颜渊篇第十七章)。季康子孔子怎么样处理政事。孔子回答:为政之道的内涵就是为人端正,你带头端正自己,谁还不端正自己呢?为人端正和为人正直是一个意思,孔子在很多地方强调过,为人正直的重要性,认为把正直的放到不正直的人的上面的位置可以使得不正直的人变成正直的人。在上位的人为人正直具有良好的品德,对其下属确实有正面的影响。孔子这一判断的负命题无疑是正确的:“一个品行不端的人肯定不能领导好他的下属。”我们平常所说的上梁不正下梁歪就是这个道理。但孔子所说“子帅以正,孰敢不正?”的说法是靠不住的,领导为人端正,下属为人不正大有人在。孔子把领导带头端正当作是下属端正的必要条件,当作了充分条件,所以他说的命题为假,他的说法有失偏颇。领导带头行为端正,下属行为还是会出现不端正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处罚的制度是必须的,这时就离不开法律。


孔子接下来的言论就更加极端了。 季康子患盗,问于孔子。孔子对曰:“苟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论语》颜渊篇第十八章)。季康子忧患盗贼猖獗,向孔子求教。孔子说:如果你自己不贪求钱财,即便你奖励偷盗的,他们也不会去偷盗。这如果只是对季康子贪财的一种批评未尝不可,如果要百姓不偷盗,必须从你自己不贪财开始做起。但是季康子自己不贪财了之后,百姓的偷盗行为并不会自动消除,更不是“虽赏之不窃”。对偷盗的惩处是必须的,在这同时进行道德教育效果才会更好。


季康子问政于孔子曰:“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对曰:“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论语》颜渊篇十九章)。季康子问孔子怎么处理政事,说:如果杀掉无道的人,而亲近有道德人怎么样?孔子回答说:你处理政事哪用得到杀人?你一心向善,民众就向善了。在上位的君子的品德好比风,在下位的小人的品德好比草,风吹到草上,草肯定顺风而倒。如果把杀当作是法律手段,孔子在这里完全否认法律手段的作用有失偏颇。孔子所主张的在上位的人要用自己的良好品德去影响下位的人,使在下位的人能提高道德水平,这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国家的治理不能像孔子批评的那样,只用法律惩罚措施,还需要道德的教育。同样的道理,在使用道德影响的同时,离不开法律的惩戒措施。


子曰:“‘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矣。’诚哉是言也!”(《论语》子路篇第十一章)。孔子说:前人有说过,有道德的善人治理国家一百年,才可以克服残暴,免除刑罚杀戮。这话真的很对啊!我对孔子的话表示怀疑。善人统治国家这一点就很难做到,从古到今,明君会有,但明君很难是善人,善人不懂帝王之术难以统治国家,更不可能为帮百年。自从有了国家,为了社会的统治哪朝哪代也没有去掉过刑罚杀戮,至少在中国还没有发生过。孔子把社会的治理,理想化了,希望国家通过道德的治理,能够达到一个没有刑罚杀戮的理想境界。孔子的思想应该为我们所用,我们当今社会不妨把“胜残去杀”作为努力的目标,逐步减少刑罚的杀戮。乱世用重典,我国刑法处罚强调从重从快已经强调了太多年了,刑罚杀戮太多。现在社会总体趋向稳定,从乱趋于治,在我们的立法思想中应该贯彻“胜残去杀”

02

孔子也比较客观的分析过犯罪的原因

子曰:“好勇疾贫,乱也。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论语》秦伯篇第十章)。孔子说:一个喜欢勇力,而又痛恨自己贫困的人会作乱。一个不讲究仁德的人,如果对他过分的痛恨,他也会为祸作乱。作乱肯定是犯罪,孔子从某个侧面分析了犯罪的部分原因。


因好勇疾贫而为祸作乱的例子在《两汉乐府诗》中有一首《东门行》诗做了具体而生动的描述。《东门行》:“出东门,不顾归,来入门,悵欲悲。盎中无斗米储,环视架上无悬衣。拔剑东门去,舍中儿母牵衣啼;他家但愿富贵,贱妾与君共餔糜。上用沧浪天故,下当用此黄口儿。今非“咄”,行,吾去为迟,白发时下难久居。”这首诗描写一个人,因为贫困不满社会,准备反抗社会,仗剑造反,从内心犹豫斗争到下定决心造反的过程。诗中的主人公,仗剑出了东门一路向前,准备参加一次“革命”行动,但内心斗争激烈,又从半道折回。可是跨进门以后,心中忍不住悲愤。看看储存大米的盅中,不剩一斗米,再看看衣架上没有可以穿的衣服,真是家徒四壁。他在愤怒促使下,他下定了决心,再次拔剑往东门而去。他的妻子牵住他的衣服哭道:人家想荣华富贵,而我只想和你一起有一口稀饭吃就行了。请你看在上天和没有长大的婴儿的份上,不要去做可能杀头的事。主人公大喊一声滚开!我再不走就迟了,不能一起参加这次革命行动了,你看我白发已经不停的掉落,这样的生活实在让我难以长久的忍耐。


主人公不是没有道德的约束,在造反之前,有非常痛苦的挣扎过程,因为对社会的不满加上他的勇敢就参加了革命。像他的妻子,要么不够勇敢,要么是能忍受贫困所以她不愿造反。


成王败寇,如果诗中的主人公造反成功了自不必说,如果失败了无疑是极大的犯罪。而这种犯罪具有必然性,不以统治阶级的意志为转移。


孔子分析作乱的另一种原因是:“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要理解孔子的这句话需要智慧,他这句话的意思,一个社会对道德不高的人,不能过分的痛恨他们,否则他们会作乱。换一句话就是对坏人要有一定的容忍度,让坏人有生存空间,否则他们会为祸作乱。


《东周列国志》中有一个故事,认为统治者需要能容人之恶。大家都知道的管仲,在他生病快死的时候,齐桓公到管仲的病榻之前和管仲讨论,管仲死后谁可以接任丞相的位置。其中讨论到管仲最要好的朋友,鲍叔牙的时候,齐桓公问鲍叔牙是否可以接任你的位置担任丞相。管仲说:鲍叔牙有一个特点:“好好恶恶甚”。意思就是鲍叔牙这个人爱憎过于分明,喜欢好人讨厌恶人到极致。管仲说一个人怎么喜欢好人没有问题,但鲍叔牙这个人如果他发现一个人做过一次坏事他会终身不忘,这样谁能受的了他呢?丞相是统治一个国家权力最高的大臣,如果不能容忍之恶,那么这些恶人就会为祸作乱。容人之恶是一个人的肚量,对一个,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古人对他又要求就是丞相肚里好撑船,来要求丞相应有的肚量。


孔子这句话用在现在的犯罪预防上很有指导意义。犯罪预防分为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在特殊预防的内容中包括对犯罪分子给予惩罚让他感受痛苦知道受惩罚不好受,防止以后再次犯罪。同时社会对罪犯,哪怕是在他们刑满释放以后,也给予一定的歧视,这也是对罪犯惩戒内容的一部分。但是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歧视要适度,否则他们会再次犯罪。


孔子说的:“疾之已甚”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对他们的过分歧视,如果对他们过分歧视他们没有应有的生存空间,那么他们就会作乱就会再次犯罪。


对刑满释放的罪犯,应该有歧视,这是必须,这是犯罪应当承担的责任的一部分。这种歧视会体现在法律中,如《公务员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人不能担任公务员,这就是对刑满释放人员歧视。《律师法》也有类似的规定,这也是一种歧视。但是立法要考虑对他们歧视的范围和限度,一般的岗位不能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歧视,让他们有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否则再次犯罪的比例就会提高。

03

孔子对道德与法律关系的认识

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篇第三章)。孔子说:用法律禁令来引导百姓,用法律去整治他们,百姓可以暂时免于刑罚,却没有羞耻之心;用道德教化去引导百姓,用礼制去规范百姓,那么百姓就会有羞耻之心,而且使百姓人心归服。


用现在的话来表达,法律是低层次的道德,而道德是高层次的法律。一般法律的要求比较低,而道德要求会比较高。如法律规定不能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而道德要求人具有奉献精神,在困难面前能帮助别人。法律规定不能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而道德要求舍己救人。用法律的要求人们可以做到不偷不抢,而达到道德要求可以做到乐于助人。法律的要求只能做到不伤害别人,而根据道德的要求可以做到舍己救人,能救人于危难。


孔子的观点里充满对法律的轻视。实际上法律和道德都重要,因为法律有强制力保障,如果触犯法律会受到惩罚,通过惩罚,做到不犯法的目的,就是孔子所说的:“民免”的效果。如果没有法律的存在,只有道德的规范,而道德没有强制力不能保证,不能人人都能达到道德的高要求,很多时候甚至连法律的低要求也达不到,所以法律的存在是必须的。我们应该重视道德教育,但并不影响法律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孔子认为道德的约束能减少犯罪,这些观点无疑是完全正确。


在阵绝粮,从者病,莫能兴。子路愠见曰:“君子亦有穷乎?”子曰:“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论语》卫灵公篇第二章)。孔子一行在陈国断了粮,跟着他的人饿的站都站不起来了。子路满脸怒气的来见孔子,说:难道君子也有穷困潦倒的时候吗?孔子说:君子虽然穷困潦倒,但依然会坚守自己的原则,如果是小人,穷困潦倒那就胡作非为了。


子路曰:“君子尚勇乎!”子曰:“君子义以为上。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论语》阳货篇第二十三章)。子路问:君子崇尚武力吗?孔子说:君子认为道义是至高无上的。君子有勇力而没有道义就会胡作非为,小人有勇力没有道义就会沦为盗贼。


以上两段文字均强调,一个有道德的人不容易犯罪,道德的培养可以减少犯罪。这样的观点是十分正确,对我们现在研究犯罪预防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法律的执行离不开法律强制力作为后盾,通过对违反法律的惩罚达到强制公民守法的目的。但法律的执行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靠的是人们自觉遵守,而不是靠强制力。那么人们为什么会自觉遵守法律呢,靠的就是道德。在前面我们已经讨论,道德是高层次的法律,只要按照道德的要求来规范自己,就可以使自己免于触犯法律。


很多人在犯罪之后,分析自己犯罪原因的时候,总会说我因为不懂法所以才走上犯罪的道路。这样的总结都没有挖到灵魂深处。一个人不可能做到懂法了才会不犯法,谁能做到懂法?现在法律纷繁复杂,有谁可以做到完全懂法,专业法律人都做不到,那么更多的百姓更做不到。所以我不可能做到懂法了才不犯法。而且整个社会,懂法的人犯法的比例,比不懂法的犯法比例不一定低。农村的老实农民他可能不识字更不懂法,但他们从来不犯法,因为他们有较高的道德约束。


孔子曰:“君子有九思:视思明,听思聪,色思温,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敬,疑思问,忿思难,见得思义。”(《论语》季氏篇,第十章)孔子说:君子有九件事情必须思考的:看,要考虑有没有看明白;听,要考虑有没有听清;脸色,要考虑是否温和;容貌,要考虑是否恭敬;言语,要考虑是否忠诚;办事,要考虑是否认真;有疑问,要考虑怎么向人请教;愤怒,要考虑,要考虑有什么不良后患;在有所得的时候,要考虑得到的是否符合道义。这九思就是道德要求,在这九思,最后一思“见得思义”。如果人们能遵守这一道德要求,那么就不会有任何财产型犯罪,也不会任何贪污受贿等涉嫌腐败的犯罪了。


有道德的人会减少犯罪还有另外的原因,就是有道德的人犯罪时会比道德低下的人付出更高的心理成本。什么意思呢,就是一个坏人他干坏事,他没有心理负担,而一个有道德的人,干了坏事就会有心理负担,干坏事之前会犹豫,这样就可以大大的减少犯罪。


道德培养是减少犯罪最主要的手段和途径。

04

儒家道德对目前理发的影响

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论语》子路篇第十八章)。叶公跟孔子谈论道:我们乡里有一位正直的人,他父亲偷了人家的羊,做儿子的跑去告发。孔子说:我们乡里正直的人可不这样做,父亲为儿子隐瞒过错,儿子为父亲隐瞒过错,正直就体现在这中间了。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下,在长达几千年的封建社会都有“亲亲得相首匿”的法律规定。实际上儒家的这一思想在我们现在的立法中还能找到影子,《刑诉法》规定直系亲属有免于出庭作证的权利。


在文化大革命的过程中父亲揭发儿子,儿子揭发父亲的情况大量存在,父亲批判儿子,儿子批判父亲的事例屡见不鲜。导致道德沦丧人人自危,对社会的负面效应是不言自喻的。


在《论语》中对诚信的强调随处可见,篇幅之多令人难以想象,我随即摘录几处,与大家探讨。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论语》学而篇第四章)。曾子说:我每天三次反省自己:替别人谋划,是否忠心竭力?与朋友交往是否信守承诺?老师传授的知识是否及时温习?这里强调的是受人之托,为人谋划,必须忠心竭力。为人谋划忠心竭力也是诚信的表现,与朋友交往更强调言而有信,信守承诺。这些内容是每天必须反省的。诚信在曾子看来是多么的重要。诚信是人与人交往的基础。


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论语》学而篇第七章)。子夏说:一个人能从内心尊重贤人,看轻女色;侍奉父母能竭尽全力,侍奉国君能奉献生命;与朋友交往能言而有信。这样的人他虽然说,我没有读过书没有学问,但我认为他是一个很有学问的人。子夏认为与朋友交,言而有信,比学问更重要,是人的安身立命之本。


有子曰:“信近於义,言可复也。恭近於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论语》颜渊篇第二十一章)。(《论语》学而篇第十三章)。有子说:诚信符合道义,讲诚信的人说话就可以兑现。恭敬符合礼的要求,恭敬的人就可以远离耻辱。你所依靠的人都是可亲的人,也就牢靠了。有子把诚信与道义联系在一起。


子张问行。子曰:“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笃敬,虽州里,行乎哉?立则见其参於前也,在舆则见其倚于衡也,夫然后行。”子张书诸绅。(《论语》卫灵公篇六章)。子张问孔子:怎么做才能行得通?孔子说:讲话忠诚守信,行事忠厚稳重,即使到了不开化的地方也能行得通。讲话不守诚信,行事虚伪轻浮,虽然在自己家门口也行不通。站着的时候,这样的话语好像就耸立在你面前,坐在车里就好像写在车辙上。做到这样以后就可以事事通达了。子张把孔子的话写在衣带上。孔子强调只有讲诚信的人才可以走遍天下,不讲诚信的人连家门口都走不出去。


子曰:“君子不重,则不威;学则不固。主忠信,无友不如己者。过则勿惮改。(《论语》学而篇第八章)。孔子说:君子要是不庄重,就不会有威严;学习的知识也不会巩固。要把忠诚、守信当作人身的信条。不结交不如自己的朋友。有了过错不要怕改正。孔子在这里把诚实守信当作人身信条来强调。


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论语》为政篇第二十二章)。孔子说:一个人要是不讲信用,不知道他怎么立足于世。就好像大车没有安装輗,小车没有安装軏,还怎么能行走。在孔子看来人没有诚信是不可想象,没有诚信的人根本无法立足于世。


诚信是在人与人交往过程中,都需要遵守的原则,在两千多年之前,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还远没有现在这么密切。可在两千多年前,孔子和他的学生们就从不同的角度强调了诚信的重要性,对诚信的强调到一个无以复加的程度。


在当今的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密切,没有谁可以不与外界交往。在交往中如果有人不诚信,就会给其他人造成不必要的困扰,当今社会诚信更重要。诚信是一切交易的基础,不管是先付钱还是先交货,先行给付的一方必须基于对对方的信任,否则交易没有办法达成。我国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诚信遭到了很大的破坏,交易双方谁都不相信谁,交易回到了远古时代,交易用现金。诚信也是一切债权得以实现的基础,向银行发放贷款,借款人必须有诚信,否则银行的贷款就会成为坏账。向朋友借钱,朋友也是出于对借款人的信任,如果借款人不诚信,那么出借人的财产就会造成损失,朋友就会成为仇人。当今社会我们不仅要和自己熟悉的人交往,还要与自己不认识的人交往,这一些交往得以实现就有赖于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要使得不守诚信的人在当今社会寸步难行。


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促进交易,必须降低交易成本和交易风险。而交易成本和交易风险的降低,依靠的就是诚信。现在的电商,正在努力建立网络的信用体系,这个信用体系,借助于现代高科技手段,能使参加网络交易任何一方的不诚信行为记录在案,一个不诚信的人无法参加网络交易。这个体系的建立,大大的降低了交易成本和交易风险,因而在极短的时间内取得了令人难以想象的快速发展。


孔子倡导的诚信在当今社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的《民法通则》、《合同法》、《民事诉讼法》都把诚实守信作为他们的基本法律原则。


我们现在再读《论语》,思考一下,我们在人与人交往的过程中,哪一件事情可以离的开诚信?我们吃饭、穿衣、购房、旅游的过程中如果有其中的任何一件事遭遇不诚信我们都难以接受。买的牛奶有三聚氰胺,买的衣服袖子不一样长,购买的房屋漏水,旅游的时候被强制购物等等只要遇见对方不诚信,我们就会不愉快就会遭受损失。诚信对于我们是那么的重要。我们人人都应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


我们的社会要用法律、道德的手段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促进诚信体系的建立,我们还需要借助一切科技手段来完成诚信体系,这一点可以向网商学习。法律要对不诚信的行为予以惩罚,道德要对不诚信的行为予以谴责,还需要通过高科技的手段对每个人的信用进行记载。人们可以通过网络系统了解一个人一个单位的诚信情况。如果完整的诚信体系可以建立,那么交易成本就可以大大的降低,交易风险也会大大的减少。这样可以使诚信的人日子越过越好,让不诚信的人寸步难行。诚信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的要求,更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人人离不开它,人需要遵守它。只有这样社会才会和谐,才会稳定,才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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