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下知有之还是不知有之

作者: 毛贯忠 【 原创 】 2026-01-14

是下知有之还是不知有之

毛贯忠

    现在《道德经》的通行本第十七章内容皆为: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

    近日读帛书《道德经》发现帛书与现在的通行本不同,其内容是:太上,下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

    通行本的“不知有之”和帛书的“下知有之”意思相去甚远,应该是“不知有之”还是“下知有之”呢?

    这是一个大问题。

    除了帛书以外,我查了河上公本,其内容是“下知有之”。

    再查王弼本,其内容也是“下知有之”。

    查唐朝之前的古本皆为“下知有之”。

    宋人苏辙《老子解》也是“下知有之”。

    明代的《道藏》、清代的《四库》仍然保留了“下知有之”。

    是什么时候是是将“下知有之”改为“不知有之”的?

    我可以查到,最先将《道德经》的正文把“下知有之”改成“不知有之”是清道光年间吴澄《道德真经注》。其注释为“下知意虽可通,然古人多以不知为至治之极,今从之。”后同治、光绪年间多种刻本转相翻刻,遂成“不知有之”的版本定型。

    今人直接把《道德经》的原文改为“不知有之”而不加按住的不知其几。虽然后人也有反对的,但是为数极少,如朱谦之的《老子校释》反对将“下知有之”改为“不知有之”。

    现在几乎所有《道德经》的译著全部将《道德经》的原文写为“不知有之”而不加任何注释,似乎“下知有之”从来没有出现过。现在的读者几乎不知道原先所有可查的古本均为“下知有之”。

    那么到底应该是“下知有之”还是“不知有之”呢?

    这是一个无解的问题。

    古人对“下知有之”的解释。

    河上公注:“太上,下知有之。太上,谓古无名之君业。下知有之者,下知有君,而不被其德,是以知有之而已。”

    王弼注:“太上,下知有之。太上,谓大人也,大人在上居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为始,故下仅知有之而已。”

    唐玄宗注:太上者,纯古之君也。下知者臣下知上有君,尊之如天而无施教有为之迹,古人无德而称焉。

    宋徽宗注:“在宥天下,与一世而得淡泊焉。无欣欣之乐,而亲善不及。无悴悴之苦,而畏侮不至。莫之为而常自然,故下知有之而已。”

    宋人苏辙《老子解》对“下知有之”“百姓但知有其上而莫知其所为”,将其意思解释不知道统治者统治的存在。

    在宋苏辙之前“下知”都解释在下被统治的百姓,仅仅知道统治者的存在而已,暗喻不知道统治者统治的存在。苏辙将前人的暗喻给予明确了。

    现代著名学者南怀瑾在他的《老子他说》对“下知有之”有着与前人完全不同的解释:所谓“下知有之”的意义,是说有一种下等人,我们认为他很笨,其实他倒是真智慧,早已领悟到“道”的人。真正的哲学家,都出在乡曲地方,虽然一辈子没读过书,真同一个大哲学家、大思想家,当他遭遇到痛苦时,就痛痛快快哭一阵,想想自己命苦就算了。我有时常有此感触,尤其在偏远的落后地区,看到茅屋破家里头,有些老人家,穿得破破烂烂,食不果腹,有一餐没一餐的,日子苦死了。你问他:“为什么不住儿子家养老?”他很轻松回答说:“我这一生注定命苦,只有认命!”真令人听了肃然起敬。他比谁都懂得人生哲学,“认了”就好了。

    南怀瑾先生解释,最上等“太上”其实就是下等智慧的人,把后面的三个“亲而誉之”,“畏之”,“侮之”的人解释为与前者相比更次一等的人。

    南怀瑾的解释虽然可以自圆其说,但并不合理。结合第十七章全部内容,本章讨论的应该是被统治对统治者的感观不同划分统治者的等次。“太上”之后又三个“其次”,这些“其次”是与太上比较的结果。或“知之”或“誉之”或“畏之”或“侮之”的“之”代表的是比较的对象即统治者。其中“知”、“誉”、“畏”、“侮”者是被统治者的感观。南怀瑾无法对文中的“之”字作出准确的解释。另外老子在《道德经》中反对用智,老子不区分上智下智,所以南怀瑾用最上等人其实就是下等智慧的人来解释:“太上,下知有之”并不妥当。

    古人对“太上,下知有之”的解释是一致的,就是至少应该包含不知道统治者统治的存在。

    被统治者是通过感知统治者的统治,而后感知到统治者的存在的,仅感知统治者的存在而不感知统治者的统治的存在并不合理,不知应该是不知道统治者的存在更为合理。清道光年间的吴澄认为此处应为“不知有之”更文从字顺,所以在《道德真经注》中强调“下知意虽可通,然古人多以不知为至治之极,今从之。

    在没有新的考古发现之前,把古本上的“太上,下知有之”改为“太上,不知有之”都是武断得的。但这并不能否认,此处是“太上,不知有之”更为合理。

    我有一个大胆的猜想,老子所写的《道德经》原文是“太上,不知有之”。因为老子是将《道德经》的文字刻在竹简上的,在长时间的被传阅过程中,竹简出现破损,篆体的“不”与“下”上面一长横,下面一长竖是一样,“不”破损只留下一个“下”,是极有可能的,在誊抄过程中就变成了“下”字。可以证明的,在帛书《道德经》中只留下半个字被抄录的情况不在少数。我以前写过一篇文章,帛书《道德经》“大器免成”应该是“大器晚成”,只是晚掉了日字旁成了免字。我的论述是由充分依据的,因为离老子时代更近的韩非子,看到的《道德经》是“大器晚成”不是“大器免成”。如需要可以查看我微信公众号的文章《是大器晚成不是大器免成》。因竹简破损而导致的错讹可能性极大。

    在没有其他实证之前,猜想永远只是猜想,不能成为事实。

    作为一个严谨的学者,在对《道德经》第十七章做注释是必须注明;古本为“太上,下知有之”,结合本章前后文的内容,此处应该为“,太上,不知有之”更为合理,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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