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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枉吗?不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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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各位读者大家好,智仁“微矩阵榜”每周挑选一篇精品文章推送给广大读者:


本周推送:【归途回望】的《冤枉吗?不冤枉!》


人们打官司输了以后,会喊冤枉,还会大骂法院判决不公。我不敢说法院判决都是公正的,但大部分情况是败诉的一方证据意识不足,自己的证据无法证明自己主张的事实,从而导致自己败诉。这关系到深奥的法律理论,比如什么是法律事实?什么是举证责任?为什么法院在没有查清客观事实的情况下可以作出判决?

为了方便大家理解这些深奥的法律理论,我还是用案例说明。     


甲乙两人是朋友,甲做零售生意每天都有现金收入。一日乙向甲借钱,甲问乙借多少,乙说借七万,甲将七万元现金交给乙。乙向甲出具了借条:今借到甲现金人民币七万元整。借款人:乙,借款日期,某年某月某日。  


过了一段时间乙又向甲借款现金人民币八万元整,同样出具了借款现金八万元的借条。     


再过一段时间,乙对甲说:你给我一个银行账号,我先还你部分欠款,甲给了乙一个自己的账号,乙通过转账还给甲七万元人民币,甲在确认收到七万元还款以后,因乙的要求将其中七万元的借条归还给乙。    


过了很长时间,乙一直没有归还甲剩余的八万元欠款,因多次催讨无果,甲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归还借款八万元。庭审中甲向法庭出示了乙出具的八万元欠条,乙承认自己确实向甲借款八万元,但是已经归还甲七万元,现在只欠甲一万元,并向法庭出示了向甲转账七万元的银行转账记录。在庭审质证中甲承认乙确实向自己转账七万元的事实,但称,原先还借给乙七万元,这笔转账是还原先的七万元借款的,在乙归还欠款以后把借现金七万元的借条还给 乙了。法官问甲有没有证据?甲不能提供证据。   


法院判决:乙向甲借款八万元,乙已经归还欠款七万元,判令乙归还甲欠款一万元。       


甲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甲大喊冤枉,认为法院判决不公:对自己提出的另外借给乙还有七万元的事实,法院在还没有查清的情况下就做出错误的判决!       


甲冤枉吗?法院的判决错误吗?       


回答是否定的,甲不冤枉,法院的判决没有错误。     


对此必须理解以下几个问题:第一,法院判决以事实为依据,指的是法律事实,是指证据所证明的事实,根据举证责任,本案的证据只证明了乙向甲借款八万元的事实以及乙向甲还款七万元的事实;第二,民事诉讼一般采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当事人对自己主张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在没有证据证明自己主张的事实,应承担对自己不利的判决结果。甲没有证据证明乙还另外向自己借过七万元的事实,甲主张的事实不能得到法院判决的认可;第三,法律不能要求法院不惜一切代价查明客观事实,因为查清客观事实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法院的成本由社会承担的,两人之间纠纷的解决不能让社会承担过多的责任,所以法律规定了举证责任,法院根据举证责任的分配来认定法律事实并做出判决,这反而有利于当事人提高证据意识,通过保留证据保护自己的权益。     


笔者举这个案例,是希望读者看了这个案例之后能认真思考:不同的支付方式证据的保存方式不同;自己证据意识不强自己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再能干的律师也帮不了你;自己的过错导致自己的权利得不到保护,骂法院没有用,最好的办法是吃一堑长一智,总结教训提高证据意识和权利的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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