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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毛贯忠

 

是否有一句话可以成为人们一辈子遵守的行为准则?孔子认为是有的,那就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论语》卫灵公篇第二十四章)。对论语中这段话的翻译,前边部分没有争议。子贡问(孔子)说:有没有一句话是可以终身奉行的?孔子说:大概是宽恕吧!但对这段文字的后半段:“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翻译颇有一些争议。

翻阅多本《论语》译著,毫无例外的都把“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译为:“自己不想要的,不要强加到别人身上去。”

这个翻译是错误的至少是不准确的!

向贫困地区捐钱捐物,我有一件尚好的衣服,因为款式不喜欢,然后我就把他捐出去了。这样的事,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应该算一件善事,至少不是一件违反道德的事。如果“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真实含义就是“自己不想要的,不要强加到别人身上去”,那么我做的这件事恰恰是对这一要求的违背。

是孔子要求人们终身奉行的原则出了问题,还是人们对孔子所说的话翻译出了问题?

作为万世师表的孔子,提出的人们可以终身奉行的原则,怎么可能违背常理呢?明显是翻译错误。

怎么正确理解“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严谨的做法,是以经注经,从《论语》或者与《论语》有紧密关联的其他儒家著作寻找答案。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对“恕”的解释,它的含义与“恕”的含义紧密相连。“恕”最直接的含义,是他心如我心之意,是将心比心推己及人的意思。“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讨论的是人与之间,“施”与被“施”的关系。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这一句话的准确翻译应该是:“不想别人强加给自己的东西,也不要强加给别人

我凭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这一解释是可以从《论语》、《大学》、《中庸》等著作中找到答案。

子贡曰:“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子曰:“赐也,非尔所及也。”(《论语》公冶长篇第十二章)。子贡说:我不想人家强加给我的,我也不愿意强加到别人身上去。孔子说:端木赐啊,这不是你能做到的。子贡这里所说的“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应该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同一个意思,是对孔子这一说法的一个具体解释。只是孔子认为这不是子贡说做到就能做到的。

《大学》在讲到国君应该推己及人,在道德上应该起示范作用的时候用了下面这段文字。推己及人就是孔子所说的“恕”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段文字就是对“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解释。“所恶于上,毋以使下;所恶于下,毋使于上;所恶于前,无使于后;所恶于后,毋使于前;所恶于右,毋交于左;所恶于左,无交于右,此之谓挈矩之道” ----《大学》。这段文字的意思是:我憎恶上面的人以无礼待我,我就不能以无礼对待我下面的人;我憎恶下面的人以不忠诚对我,我就不能以不忠诚侍奉我上面的人;我憎恨前面的人不善待我,我就不能以不善加到我后面的人;我憎恶后面的人不善待我,我就不能以不善施与我前面的人;我憎恶右边的人不善待我,我就不能不善施与我左边的人;我憎恨我左边的人不善待我,我就不能以不善施与我右边的人。这就是道德上的推己及人的道德师范作用。这段文字是非常具体明确的注释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想人家强加于我的,我也不应该强加于人的各种情况。

如果,你认为以上说法说服力还不够,那么,孔子的孙子----子思在《中庸》一文中有对“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更直接的解释。

“忠恕违道不远,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

能够做到忠和恕,那就离中庸之道不远了。凡是不愿意强加在自己身上的东西,也就不能强加在别人身上。”子思在这里用“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来解释“恕”来解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有了子思的解释我们应当对“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理解不会产生异议了吧!

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相关联的命题还有:“己所不欲,施与人”“己所欲,施与人”,“施与人者,必己所欲”。

“己所不欲,施与人”是强盗逻辑,我不想被人欺负,所以我必须欺负人,这种情况有没有呢?肯定有,美帝国主义的霸权主义心态就是这样,自己不想被人欺负,但他必须欺负别人。美国以世界警察自居,稍有不顺眼的就给以教训,今天打南联盟,明天打伊拉克,后天打阿富汗,这种行径之是对“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直接违背,必定招人厌恶。

那么“己所欲,勿施于人”,怎么样呢?应该说,己所欲,是施勿施于人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自居喜欢的东西不一定要施与人。因为每个人的兴趣爱好不一样,你可能是好心但你办的不一定是好事。有个成语:献芹炙背,说的是一个人觉得芹菜很好吃,他准备把他献给国王,一个人夏天光膀子晒太阳炙烤背脊,把背脊晒得又黑又亮,感到很舒服,他也想把这个办法推荐个国王。这个故事只是笑话这两个人,眼界太低,自己喜欢的认为国王也会喜欢。这说明,己所欲大可不必勿施于人。时下有的人在微信上看到他认为好的一条信息,就迫不及待的转发给别人,这实际也是大可不必的,你认为好的,不一定是好甚至是有害的,你觉得好人家不一定喜欢。

“施与人者,必己所欲”这个命题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同等价值的命题,强调要么不要施与人,如果施与人的就必须是己所欲的。既然是同等价值的命题,孔子为什么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而不用“施与人者,必己所欲”。这里有先人的智慧,一个人一辈子你可以不将任何东西强加给别人,孔子之所以不讨论什么东西应该施与人,是因为什么东西可以施与人,这个问题无法穷尽。孔子只讨论什么是不应该做,这是智慧的体现。我们在进出口贸易经常会听到一个词“负面清单”,却从没有听到“正面清单”,原因是正面清单无法穷尽。这个道理孔子在两千多年前就搞清楚了,而我们现在还没有完全搞清楚。比如我国的宪法学家在表扬我国的宪法立法说:我国的宪法有多么的好,规定了我国公民有这样或那样的权利。对此有法学家批评:公民的权利是不可能例举穷尽的,宪法不应该规定公民有哪些权利,只要规定那些不能做即可,除法律禁止的即为权利。两千多年前的孔子他只说了一半,什么不能做,对什么是可以做的不发表意见,这就是孔子智慧。

有的人会说一个人只要足够强大,人家就无法将它不愿意的事情强加与他。这个说法不能成立,我举一个列子你就知道了。有的人强调性自由,说做爱做爱就是有爱就做。但你问他,你愿意到绿帽子吗?说不愿意,你和其他人的老婆做爱,就是给他老公带绿帽子,用孔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德要求,你自己不愿意带绿帽子,那就不要让其他人戴绿帽子。我举的这个列子可以说明,有的时候人家把你不愿意的事情强加个你,你无法拒绝,甚至发生了你还不知道。有的人还洋洋得意自己占了人家老婆的便宜,实际上人家早就占了他老婆的便宜,绿帽子带的比谁都早。要想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那只有人人都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只有人人都不淫人妻女,才可以做到人人不戴绿帽子。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为什么可以成为一个人一辈子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呢?因为只要做到了这一条,你就不会做出违背道德事情了。你任意举一件你可能会做的坏事,在自己做之前,想一想这样的事情,如果发生在自己的身上,你是否愿意?如果你不愿意,那就不做,那么一个人什么坏事都不会做了。在打人之前,想一想自己被打是否愿意?偷盗之前想想,如果自己的东西被人偷了是否可以接受,如此等等。如果真做到这样,那什么坏事都可以避免了。所以孔子才会说这一个人一辈子应该遵守的准则。我们不得不钦佩古人的智慧。

我认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仅应该成为每个人的行为准则,而且应该成为国与国之间交往的准则,每个国家如果都能做到这一点,那世界就太平了。美帝国主义总喜欢用支持一国的反对势力,已达到推翻美国所不喜欢的现任政权的目的。如果你的政府不想被这种方法所推翻,那么你的政府就不要鼓动他人做这样的事情。现在的恐怖主义行为,实际上是美国这种行为的变异。恐怖主义者没有美国那么强大,但他们也不喜欢美国政府,所以他们只有采取极端措施。恐怖主义的蔓延与美国在反恐上喜欢用双重标准有关,在恐怖主义对他国采取恐怖行为的时候,美国会幸灾乐祸,放任甚至支持恐怖主义行为,最后美国成为恐怖主义的最大受害者也就不足为奇了。基地组织的头目本拉登就是美国培养起来,借以推翻他国政府的,最后成了危害美国的罪魁。可惜美国人到现在还不懂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

古人给我们给我们留下足够多的智慧,“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一例。

全世界人民如果都能懂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道理,并愿意遵守它,那么世界将变得幸福安宁。

 

2020118写于新安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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