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
痴
毛贯忠
痴是佛学中常用的词语,常解释为无明或者愚痴,痴是对诸法实相的迷惑。痴与贪、嗔一起构成佛学中的三毒,但痴是贪、嗔的根本,若无痴能见真相,就不会因为无常而贪,亦不会因逆境而嗔。正因为不了知真相,因不知无常故对美好事物产生贪,因不知姻缘故对违逆情境产生嗔。痴是看不见真相,贪是想抓住幻象,嗔是抗拒幻象的破灭,三者互为因果,但是痴是三毒的根本。
痴是一切烦恼和痛苦的根源,我用现实中的真实案例来说明,痴带给人们的烦恼与痛苦。
夏日,在富春江南岸,漂浮这一叶小船,船中一对年轻男女,相互依偎、调笑、亲昵,然后进入疯狂,原本平静的小船出现了长时间的颠簸,随后小船逐渐归于平静。年轻男女又依偎在一起,女子从自己的一个黄色军用挎包中,拿出一瓶黄桃罐头,递给男子,男子自顾自的吃了起来。男子吃完罐头后不久,就在小船上深深的睡去。女子又从自己的黄色军用挎包中拿出一根绳子,把一头绑在船绑上,然后用一个活扣套在男子的脖子上,女子抓住绳子的另一头往后使劲拉扯,在用力拉扯的时候,嘴里还喊着,我很爱你但我要杀了你!男子脖子上的绳子瞬间勒紧,男子两腿稍稍挣扎几下便已伸直。女子见男子死透以后,平静的离开,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这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审查起诉的一起杀人案件中的真实案件情节。案卷很薄,只有几十页。案卷中只有犯罪嫌疑人的几次简短的有罪供述。供述内容简单明了:她与男子恋爱,他已经怀孕两次做了人工流产,这已经是她第三次怀孕了。她求着男子和她结婚,男子不答应,犯罪嫌疑人还发现,男子和其他女子也有不正当的关系,女子对男人的爱转成了恨。她到供销社买了黄桃罐头,到乡卫生院以怀孕失眠为由配了安眠药,将安眠药磨成粉后参入罐头。又准备了绳子,然后将罐头和绳子放入黄色的军用挎包内。她约了男子在他们经常约会船中见面,她希望男子能回心转意,能够娶她,如果男子还不愿意娶她,她就最后做一个了断。在船上男子仍然没有答应娶女子,最后发生了以上的一幕。案卷还有尸体检验报告:死者窒息死亡、胃内容检出安眠药。一份简单至极的现场勘查笔录,记录死者在船上的照片。还有两份证言,一份是犯罪嫌疑人到供销社买黄桃罐头的证言,一份是犯罪嫌疑人到乡卫生院配安眠药的证言。这是一起最简单明了的杀人案件,案件虽然上报检察院,但最后因犯罪嫌疑人是怀孕妇女不能判死刑,又因为投案自首最后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具体几年因为时间久远我已经忘记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时候没有一个人旁听,案件宣判的时候女子也异常的平静。
在佛学中爱和贪是同义词,爱和贪可以混用。女子不知她爱的真实,她的爱是她自身的渴望。她由于自身的渴望而对于渴望对象产生执著,她执著于因自己的欲望与男人之间情欲带来欢愉,这种执著这就是贪,也就是女子所称的爱。当她提出与男人结婚,被男人拒绝时,男人忤逆了她的愿望,他对这种忤逆的抗拒就是她的恨,这种恨在佛学中称之为嗔。女子的贪痴爱水,资润她人身的苦芽,她在痴爱中无法解脱,如春蚕作茧,自生系缚。从与男人恩爱幻境,转换为恩爱幻境的破灭,无限的情爱化为仇恨的魔鬼,似秋蛾赴灯,用无明贪爱之翼,扑生死之火轮。在贪嗔纠缠的痴情中演绎着烦恼与痛苦人间的悲剧!女子的无悔,预示着她的人间悲剧还未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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