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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仁原创
  • 车位抵债问题的初浅法律思考

    尽管本公众号名称为“刑言刑语”,但设立之初并未严格限制分享内容。最近因团队业务接触到了车位抵债(即开发商将车位抵偿施工方的工程款)的法律问题,形成了对这一法律问题的浅陋思考,分享给大家,不正确的地方,请大家指正。 针对车位抵债的问题,主要涉及车位的产权、车位抵债合同效力等法律问题: 1.车位的产权。根据车位系地上车位还是地下车位,规划内车位还是非规划内车位、是否是人防车位而有不同的产权归属。一般而言,规划内的地下车位的产权是开发商所有,地上车位如果占用小区公共道路、绿地,属于业主共有,非规划内的

  • 亲手犯与强奸罪问题理论与实务——刑法理论与实务系列研究(三)

    作者毛丽英、李建林、王雨寒一、亲手犯的基本理论兼讨论强奸罪中问题(一)正犯与共犯的区分理论 正犯与共犯的区分,有主观理论、刑事客观理论、主客观择一理论与犯罪支配理论。 主观理论认为区分正犯和共犯的关键在于是否具有“正犯意志”,若行为人基于“自己的”犯罪去实施,则是正犯;而基于“他人的”犯罪去实施,则是共犯。“正犯意志”的判断较为抽象,主要标志是犯罪对于自己是否有利益。例如德国有名的“澡盆案”和“斯塔辛斯基案”就是这一理论的典型案例。 刑事客观理论认为区分正犯和共犯的关键在于是否完全实施或者部分

  • 嫉恶如仇的人应当回避

    嫉恶如仇的人应当回避毛贯忠嫉恶如仇是一句成语,意思是憎恨坏人坏事就像憎恨仇人一样。他表现为一个人对邪恶行为的强烈反感和对正义的坚决维护。所以嫉恶如仇属于褒义词,嫉恶如仇这种品质对大部分人,在大部分情况下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对于特殊人群如果具有这种品质反而不利于工作的正常开展。如嫉恶如仇的人不适宜于作为刑事案件的侦查人员,不适宜作为刑事案件审查起诉的检察官,也不适宜作为刑事案件的审判人员。我年轻的时候自认为自己属于嫉恶如仇且极具正义感的人。我在检察院工作近二十年,是一名长期从事刑事案件的侦查和审查起

  • 我国指定监居制度的适用问题及完善路径

    一、指定监居制度适用的现状(一)被指定监居人极易受到刑讯逼供我国《刑事诉讼法》将监视居住制度分为普通的监视居住与指定监居(以下简称“指定监居”),并明确原则上适用普通的监视居住,当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没有固定住所的情形下,可以适用指定监居。1但是在实践中,一方面,公安机关对于“没有固定住所”与“指定的居所”理解存在偏差,导致指定监居的适用范围被不当地扩大。另一方面,由于法律对指定监居中“指定的居所”,如应当符合如何标准等,规定的不够清晰和明确,致使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被指定监居的处所极易沦为变相羁押的

  • 职务侵占罪的企业法律风险提示及应对

    受商业模式、营商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企业及企业家在创业、经营过程中,往往会面临民事违约、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制裁等风险。其中刑事风险最为致命,一旦企业家涉嫌刑事犯罪,最终可能会身陷囹圄。风险防控意识严重不足与风险内控机制的缺失是导致企业家身处刑事风险中的重要原因。因此,对于一个现代企业来说,完善的刑事法律风险预警防控机制至关重要。企业应建立刑事法律风险的预警和合规内控机制,聘请专业的企业法律顾问或刑事律师协助开展日常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工作。

  • 杭州万象城遭遇抢劫涉及哪些法律问题?

    3月9日,一男子在杭州抢劫珠宝店,并自称不是中国人享有外交豁免权。对此有网友表示:“光天化日抢劫精神有问题”。那么抢劫罪如何认定?外国人在中国实施犯罪行为,中国法律能进行规制吗?精神病人(或间歇性精神病)刑事责任(消极的责任要素之责任能力)又如何认定呢?1什么是抢劫罪?【法律规定】我国《刑法》第263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

  • 从电影《第二十条》看我国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

    电影《第二十条》用喜剧的手法表达现实主义内核,整部电影都是围绕如何界定和辨析正当防卫和故意伤害罪展开的。在司法实践中,这两种行为经常一起出现,某些社会观念上认为是正当防卫的行为会涉嫌故意伤害罪。整部电影是从一起校园霸凌事件开始讲起的,影片的第一个故事是关于一个未成年人的校园霸凌。检察官韩明的儿子韩雨辰有一天偶然在厕所发现小张在厕所霸凌同学,于是主动上前帮助同学解围,继而遭到对方殴打。在打斗过程中,小韩打断了小张的鼻梁骨。事后小韩得知霸凌同学的小张是学校张主任的儿子。张主任随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按

  • 继第二十条之后第二十一再激活 ——浅论紧急避险的制度的理论构造和实务运作

    通过一部电影《第二十条》,公众对于正当防卫制度有了更为清晰地了解,原来现实中形形色色的打斗行为并不一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在部分情况下考虑到行为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权利,同时为了宣示“法不应向不法让步”的法秩序的有效性。对于符合正当防卫情形的行为,以正当化事由的方式排除其违法性,从而不认定为犯罪。近年来,正当防卫制度受到社会愈来愈多的关注,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呈现不断激活的趋势,无不标明《刑法》严肃面孔之下也有着“含情脉脉”的一面。事实上,还有一项制度比正当防卫显得更为“低调”,但

  • 车辆碰撞致人伤亡可能涉嫌什么犯罪?

    近日,浙江某分局发布《警情通报》,一辆小型汽车在某高校连续碰撞致多人受伤。由于该事件目前仍处在工作中,具体事情经过尚不得而知,智仁刑辩无意从事件本身予以法律分析,以免可能产生“舆论审判”的负面效应,而是想以该事件为引子,谈谈在车辆碰撞致人伤亡的场景中,行为人可能会涉嫌什么犯罪?需要说明的是,在车辆碰撞致人伤亡的情况下,行为人并不一定构成犯罪,也有可能仅承担民事或者行政责任。一交通肇事罪1.基本犯构成在车辆碰撞致人伤亡的场合,很有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基本犯),需要

  • 法条竞合司法适用的现状与反思

    摘要法条竞合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现状存在说理简单、缺乏针对性以及对是否法条竞合观点不统一等问题。分析原因主要在于对与法条竞合的理解不透彻,晚近以来的竞合型犯罪化立法趋势带来的弊端,提升了刑法适用的难度,加剧了犯罪竞合化的现象。因此,必须清楚地界定法律规定的审判方式、实质内容以及应用原则,以便尽可能地保证审理案件的一致性,并达到司法公正的目的。关键词法条竞合 想象竞合 罪责刑相适应一、问题的提出:法条竞合司法适用的现状与问题(一)法条竞合司法适用的现状1、诈骗罪与其他罪名较为容易发生竞合。通过“法条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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