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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仁经纬
  • 从电影《第二十条》看我国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

    电影《第二十条》用喜剧的手法表达现实主义内核,整部电影都是围绕如何界定和辨析正当防卫和故意伤害罪展开的。在司法实践中,这两种行为经常一起出现,某些社会观念上认为是正当防卫的行为会涉嫌故意伤害罪。整部电影是从一起校园霸凌事件开始讲起的,影片的第一个故事是关于一个未成年人的校园霸凌。检察官韩明的儿子韩雨辰有一天偶然在厕所发现小张在厕所霸凌同学,于是主动上前帮助同学解围,继而遭到对方殴打。在打斗过程中,小韩打断了小张的鼻梁骨。事后小韩得知霸凌同学的小张是学校张主任的儿子。张主任随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按

  • 继第二十条之后第二十一再激活 ——浅论紧急避险的制度的理论构造和实务运作

    通过一部电影《第二十条》,公众对于正当防卫制度有了更为清晰地了解,原来现实中形形色色的打斗行为并不一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在部分情况下考虑到行为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权利,同时为了宣示“法不应向不法让步”的法秩序的有效性。对于符合正当防卫情形的行为,以正当化事由的方式排除其违法性,从而不认定为犯罪。近年来,正当防卫制度受到社会愈来愈多的关注,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呈现不断激活的趋势,无不标明《刑法》严肃面孔之下也有着“含情脉脉”的一面。事实上,还有一项制度比正当防卫显得更为“低调”,但

  • 车辆碰撞致人伤亡可能涉嫌什么犯罪?

    近日,浙江某分局发布《警情通报》,一辆小型汽车在某高校连续碰撞致多人受伤。由于该事件目前仍处在工作中,具体事情经过尚不得而知,智仁刑辩无意从事件本身予以法律分析,以免可能产生“舆论审判”的负面效应,而是想以该事件为引子,谈谈在车辆碰撞致人伤亡的场景中,行为人可能会涉嫌什么犯罪?需要说明的是,在车辆碰撞致人伤亡的情况下,行为人并不一定构成犯罪,也有可能仅承担民事或者行政责任。一交通肇事罪1.基本犯构成在车辆碰撞致人伤亡的场合,很有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基本犯),需要

  • 法条竞合司法适用的现状与反思

    摘要法条竞合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现状存在说理简单、缺乏针对性以及对是否法条竞合观点不统一等问题。分析原因主要在于对与法条竞合的理解不透彻,晚近以来的竞合型犯罪化立法趋势带来的弊端,提升了刑法适用的难度,加剧了犯罪竞合化的现象。因此,必须清楚地界定法律规定的审判方式、实质内容以及应用原则,以便尽可能地保证审理案件的一致性,并达到司法公正的目的。关键词法条竞合 想象竞合 罪责刑相适应一、问题的提出:法条竞合司法适用的现状与问题(一)法条竞合司法适用的现状1、诈骗罪与其他罪名较为容易发生竞合。通过“法条竞合

  • 注意了!8月1日后酒驾检验标准的七点变化

    作者:毛丽英、李建林、王雨寒2024年8月1日起,酒驾检验标准将更新迭代,GB 19522-2024《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将替代GB 19522-2010版本,本文简要罗列两个酒驾检验版本的不同之处。一、更改了范围的表述GB 19522-2024版本:本文件规定了车辆驾驶人员驾车时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阈值,并描述了相应的检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对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中酒精含量的检验。注:车辆驾驶人员包括机动车驾驶人员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员。GB 19522-2010版本:本标准规定了车辆驾驶人员饮酒后及醉酒后驾车时血液、呼气中的酒精

  • 传闻证据制度之鸟瞰——刑诉法再修改之前思

    作者:毛丽英、李建林、王雨寒近日,相关权威性文章指称,刑事诉讼法修改被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迅速引起理论和实务界的关注,在关于进一步完善刑事诉讼具体制度和程序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中,提出增加“传闻证据制度”这一证据可采性规则。该制度作为舶来品,肇始于普通法系,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范未明确规定。值此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之机,作者想借助有关文献,较为浅显、朴素地介绍该制度,由于该制度内容体系庞杂,无法面面俱到,不当之处予以指正。一、传闻证据制度简介例:乙向丙转述其目击甲盗窃过程,案件需

  • 不能犯(未遂)理论与实务研究——刑法理论与实务系列研究(一)

    一、不能犯(未遂)的基本理论(一)前言在具体论述不能犯(未遂)基本理论之前,必须鳌清该法律概念,否则下文将产生概念上的混淆。不能犯(未遂)这一概念,有众多的类似概念,例如不能犯、不可罚的不能犯、不能犯未遂、不能未遂(犯)等。之所以不能犯(未遂)有这么多类似概念,在于刑法理论对于不能犯(未遂)的定位不完全不同。一种观点(我国传统的刑法理论以及德国刑法理论)认为,不能犯(未遂)是未遂犯的一种类型,原则上具有刑事可罚性,在这种观点项下通常使用“不能犯未遂”、“不能未遂犯”概念。另一种观点(我国部分学者

  • 共同正犯特殊形态(共谋、承继)理论与实务研究——刑法理论与实务系列研究(二)

    一、共同正犯特殊形态(共谋、承继)的基本理论(一)前言刑法理论中共犯的概念,在语义上,包括狭义共犯和广义共犯,狭义共犯包括教唆犯、帮助犯,而广义共犯则是在狭义共犯的基础上还包括共同正犯,共同正犯的本质是正犯。共同正犯,一般而言是指,二人以上基于共同行为决意(犯罪联络)而共同实行犯罪行为(行为分担),其中共同正犯中的每一个行为人——基于犯罪支配理论——都对犯罪的最终实现具有功能性支配。理论上讨论共同正犯时,其存在一些特殊形态,例如共谋共同正犯、承继共同正犯、片面共同正犯和过失共同正犯等。考虑到片面

  • 亲手犯与强奸罪问题理论与实务研究 ——刑法理论与实务系列研究(三)

    一、亲手犯的基本理论兼讨论强奸罪中问题(一)正犯与共犯的区分理论正犯与共犯的区分,有主观理论、刑事客观理论、主客观择一理论与犯罪支配理论。主观理论认为区分正犯和共犯的关键在于是否具有“正犯意志”,若行为人基于“自己的”犯罪去实施,则是正犯;而基于“他人的”犯罪去实施,则是共犯。“正犯意志”的判断较为抽象,主要标志是犯罪对于自己是否有利益。例如德国有名的“澡盆案”和“斯塔辛斯基案”就是这一理论的典型案例。刑事客观理论认为区分正犯和共犯的关键在于是否完全实施或者部分实施“构成要件”的行为。主客观择一

  • 共犯脱离问题理论与实务研究——刑法理论与实务系列研究(四)

    一、共犯脱离的基本理论(一)共犯脱离的含义在共同犯罪的场景中,共犯犯罪形态的认定采取“一部行为全体责任”,即“一人着手,全体着手”、“一人既遂、全体既遂”。但是若采取共犯的处罚根据系“惹起说”(注:惹起说是共犯处罚根据的学说之一,是指之所以要处罚共犯,在于其行为引起了构成要件事实的发生。),则当共犯被迫或者自主切断其对于构成要件结果的因果性时,则共犯不需要在承担既遂责任,而只能论以预备犯、未遂犯或者中止犯。这种因共犯切断构成要件结果因果关联而导致其从共同犯罪中脱离的现象,刑法理论称作“共犯脱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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